农村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村里收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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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耕地要继续耕种,村里收费合理不合理的问题,那么我想问大家的是,所谓确权多出来的土地,精准的说就是没有参加土地确权的土地和确权地块多余的部分,这应该是完整构成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耕地。

农村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村里收费合理吗

在土地确权过程中,大家应该也都发现一个问题,确权面积主要是二轮台账面积和实测面积两种。更让大家质疑是当发现实测面积都比二轮台账面积大时又没有采用实测面积确权的,那么这个实测面积还有什么用?其实说白了二轮台账面积是原始台账记录,而实测面积是耕地实际占有情况的反应。 所以实测面积和二轮台账面积都是同等重要的,也就是说无论怎么确权,原始台账面积必须要有(没有的要恢复台账),实际测量步骤也是必不可少不能省略的。通过台账和实际测量出来的面积横向对比,会进一步发现耕地账面和实际的“差距”,这是发现和解决耕地面积问题的基础。大家要把这个逻辑弄清楚,才能更好的明白确权多出来的耕地该不该收费。

农村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村里收费合理吗

其实从两个主要的确权面积来说,如果采用二轮台账面积确权会出现“多出来的耕地”比如二轮台账上 1 亩,实测 1.2 亩,确权按台账只能确权 1 亩,这个 0.2 亩就是多出来的耕地,该不该收费呢?相反如果是实测面积确权,假设这 1.2 亩没有任何其他人提出问题的情况下,那么确权面积就是 1.2 亩。所以大家也能明白,土地确权后多出来的耕地,之所以多是因为采用二轮台账面积确权。可能你所有的地块账面只有 5 亩,经过实测可能有 6、7 亩甚至更多。这个 5 亩之外的部分就是一个问题,不能确权给你的原因是不属于承包给你的地,大家能明白?

同时我开头也谈到了另一种情况,除了“确权地块”会有多余面积之外,非确权地块也算是确权后多余的耕地。比如某些地区自留地、自留山就不在确权范围;但仅仅是说这些特殊地块不在确权范围内,耕种的话即使收费也不能针对这些地块。

一般不管说是哪个面积确权,只要实测面积明显多很多或者少很多,大部分农户都会提出质疑修正,也就是说实测面积确权也需要在解决好矛盾争议以后才行。只要你的实测面积大了,那就证明别人的小了,不修改全村这么多人这就会挑起矛盾和争议。更加说明一个问题,无论是台账确权还是实测确权,台账和实测应该是几乎接近相等的状态才是公平合理的,而不是大家看到的实测大就用实测确权觉得很合理一样,只是那个实测面积是存在一定问题,并不是说直接拿实测面积确权用就行。

农村土地确权后多出的土地村里收费合理吗

所以关于确权多出来的地村里该不该收费,我觉得有待商榷。主要是看你“多出来的耕地”部分属于谁,最起码属于谁谁收费才是最合理的。有的部分多出来的可能属于集体,有的可能属于地邻,甚至也有可能开荒的国有地,这都是造成耕地多出来的原因。单纯笼统的都是集体收费是不合理的,因为从实际情况看,某些户有多余的土地恰好是其他户少的那部分,只是暂时双方没有提出来,如果这样的话就算收费也不是村集体收,大家觉得呢?

工作中类似于土地确权“多出来的耕地”我主要见到了村集体有如下几种做法:

①可以继续种植也可以继续领粮补,但是发生征占地补偿的个人不能获得;

②多余部分较大的比如超过 1 亩的收费,少于 1 亩的不收费;

③村集体不干涉,归个人支配。

土地确权之后,可能有的家庭会有多出来的土地,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农民家庭都会有多出来土地的,那么多出来的土地,从原则上说就不是你家的了,那就是村里的了,多出来的土地,村里处理的方法就是两条,第一就是把多出来的土地收回去,第二,那只有当村里的机动地收费了。

不是所有的家里都多出了土地,即使是所有的家庭都多出了土地的话,那么多出来的土地的数量也是不一样的,从公平公正的原则出发,多出来的土地,那就不是你们家的土地,那当然就是村里的土地了,如果村里不把土地收回去的话,那么村里把你多出来土地进行收费,那就是合理,而且是合法的了!

所以,土地确权之后,土地的实际数量,多于确权书上土地的数量,多出来的土地,村里是有权采取任何处理方式的!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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