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这产妇真的出事了又该怎么罚?现在路边停错车都要扣三分罚 150 元,阻挡救护车居然才扣 3 分罚 200?罚得太轻了她不长记性,事后还在找借口没有一点认错的态度。就该重罚。
广西钦州女司机阻碍护送病危孕妇的救护车持续十几分钟被扣 3 分罚 200 元
最近一段短视频登上热门,视频中,一位白色轿车女司机在救护车前,缓慢行驶,救护车多次想要超车因为道路情况不允许而失败,无奈只得多次摁警笛,并且使用扩音器喊话要求车主靠边礼让,然而白色汽车依然缓慢行驶阻挠救护车,而此时救护车上一位孕妇已大出血生命垂危,十分危急。此视频一出可以说无人看后不愤怒。
这位女司机随后也被交警进行了传话,她的解答更是把众人当傻子了,并没有什么诚恳的认错态度。
交警问她为何不礼让救护车,她说自己没看见,问她那你后视镜看不见吗?她说后视镜只用来看路况不看车,问她那救护车警笛听不见吗?她说当时被骚扰电话打扰正在处理。
我就想问了,看路况不是看车那是看什么?根据现场视频救护车跟随白色轿车长达十多分钟,始终距离轿车很近,多次在侧面超车,已经达到不用看后视镜,通过左侧玻璃就能看到,依然不礼让。救护车跟她逼得那么近她说她只看路况不看车?那么她当时的驾照是怎么考到手的?
根据现场视频,救护车驾驶员使用警笛和扩音器,多次喊话,轿车依然不为所动,她说听不到救护车警笛因为当时在处理骚扰电话,开车打电话不罚款扣分吗?应该一起处罚!何况警笛声穿透力那么强,靠那么近她竟然说听不到?这借口太把我们当傻瓜了吧?
网友:扣三分罚两百太轻了,假如孕妇孩子出事了那怎么罚?
据医院提供的信息如果孕妇在晚来几分钟孕妇和孩子都可能危及生命。而这位女司机付出的代价就只是 200 元记 3 分。
救护车上载的是人命,对于它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救护车绝对是在与死神赛跑!所有人都应该对其敬畏,广开方便之门。
法律有规定情节严重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50 条的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过,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 10 日拘留。
女司机做错事在先,狡辩在后,完全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网友一致认为惩罚太轻,毕竟孕妇大出血是非常危险的,稍有不慎,一尸两命,这次我们只能重重的松了一口气,太幸运了,母子平安。
那么,假如因为这十几分钟的阻碍,而让车上的孕妇陷入危险之中甚至有什么三长两短,那么女司机该如何受罚?
虫虫有话说
为什么一定要有了严重后果才重罚,难道非要孕妇或孩子丧命才叫严重后果吗?
2018 年 3 月 16 日,山东一村民王明,以消防车借道调头的停车场是私人所有为由予以阻拦,看到停车场的红砖被压坏几块,肆无忌惮的对消防员辱骂、殴打。
结果法院以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判处被告人王明有期徒刑一年。
其实,就应该这样处理,只要阻拦救人如救命的救护车,消防车,就应该重罚严判!作为司机,考取驾照的时候就必须懂的法律知识,触犯了重罚没毛病。
目前我们只能对这名女司机进行道德上的谴责,以及加强宣传,为自己,为别人,留一条“生”门活路吧!
事后只是给出了罚款 200 元,扣 3 分的处罚,这无异给她挠痒痒,实在是太轻了,难道差不多导致两条人命的事情就这样的结束了?
6 月 8 日,广西钦州第二人民医院一辆救护车在护送一名大出血和休克的孕妇紧急前往医院救治,在往医院的路上,遭到了前方白色小轿车的多次阻碍,被挡了十几分钟,在这段时间内,救护车多次鸣笛、喊话、但是这辆私家车始终没有让路,并且多次将车驶入道路中间,救护车想要超车都不可能。
幸好经过医院医生和护士的全力抢救,孕妇和肚子里的胎儿都没有大碍,医生说如果再晚救几分钟,可能孕妇和胎儿都有生命危险。
事后,交警部门也找到了当时驾驶这辆私家车的车主,是一个女司机,交警调查询问为何不让救护车,该女司机说自己在这期间接到了两个骚扰电话,所以没有看到也没有注意到后面有救护车。交警部门对该女司机处以罚款 200 元、扣 3 分的处罚。
这里需要注意的关键词: 十几分钟、鸣笛、喊话。 这段时间内女司机说没有注意到也没有看到后面救护车的情况,说出来谁都不会相信。
另外,该女司机在接受调查时称其不避让救护车,是因为在接听两个骚扰电话没有听到救护车鸣笛,这是她本人承认的,而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还应该记 2 分。
我国刑法第 293 条,列举了几种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其中之一是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量刑。根据视频内容,该小车多次驾驶车将在道路中间,不让救护车超过,十几分钟的时间内多次踩线,很明显的属于拦截行为。
所以,事后对女司机只是处以罚款 200 元、扣 3 分明显难以服众。所以网友的评论都是认为对该女司机的处罚太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