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真的没有掩盖当过乞丐历史?!
他用最高明的手段粉饰了当乞丐的历史。
历史事件不能从无到有,也不能从有到无,但可以粉饰目的和过程。
经历过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记录这段经历,给发生过的事情找到合理存在的理由。
李世民发动的玄武门事件,杀兄逼父,争夺皇位,可以说是为了江山社稷,锄奸杀贼。唐太宗登基后,文治武功得到进一步发展,呈现了贞观之治繁荣景象,又印证他当初的选择是多么的“英明神武”。
在古代,任何人在社会中有了较大成就,一定会找根,而且一定要使那个根光芒四射,这是人性本质的要求。
朱元璋,开局一只碗,结局一天下。皇帝的威严就是至高无上的“脸面”,而脸面的一部分就是“祖上有德”。
朱元璋登基后,却面临着一个幸福的小烦恼,就是寻根的路上,找不到亮点。
有一天,他灵机一动,想到了朱熹,他想把朱熹拉进自己祖先行列来粉饰门厅。
有一天,有一个安徽姓朱小官向他报告工作,朱元璋就问这个小官吏,是不是朱熹的后代,这名小官被问的有点莫名其妙,冥思苦想后说:“我不是朱熹的后代,朱熹与我祖上没有什么关系。”
朱元璋听后,瘫坐在龙椅上,很是失望。他觉得一个小官吏,尚且不肯乱认祖宗,而自己当了皇帝,又何必认朱熹为祖先而自降身份呢!从此不再提朱熹一事。
但是乞丐的出身总是不那么文雅,幸好他又当过和尚,化缘怎么能说是乞讨呢?
化缘是积德行善,体会民间百味生活。三年的化缘经历,让朱元璋拥有了社会大学“大专学历”,为日后事业腾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朱元璋的职场生涯,每每都以“我本淮西布衣出身”自称,上演 100% 纯粹的平民逆袭励志大剧,成为人民群众膜拜的大神,极大地巩固了政权。
以布衣自居,他抑豪强,严惩贪官,兴修水利,鼓励农耕。解除了元朝时期工商业对工匠的束缚制度,废除了佃户解除了唐宋元三朝佃农的卑下地位和生死惩罚由主人主宰的命运。在他的努力下,打造了辉煌的洪武之治。
另外从朱元璋怒杀揭他短处的发小,他骨子里还是非常在意出身低微这个事情的。
朱元璋忆苦思甜,常常以布衣自居,但从来没有正面承认曾经乞讨为生。
朱元璋在寻根失败后,正视自己出身卑微,因势利导,加以利用这个曾经的身份,不但赢得了口碑,而且加强了皇权。
朱元璋为何不掩盖自己当过乞丐的历史?
中国人讲究名正言顺,从孔老夫子开始,便是如此。三国时期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刘备顶着刘皇叔的帽子,修复汉室;唐朝李渊,称帝的手段也是挟天子以令诸侯。曹操、刘备、李渊等人这样做,无非是减少称帝的阻碍,不站在大多数人的对立面。这也是“名正言顺”的好处。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中国有很多行业或家族,都是喜欢找“祖宗”,这也是一种“名正言顺”。比如,说相声的人,拜东方朔为祖宗。但有一些人是不需要靠“美名”修饰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活招牌!比如,平民出身的朱元璋,他在当了皇帝之后,为何不掩盖自己当过乞丐的历史呢?
近代清史学家孟森先生,他在《明史讲义》中,讲了这样的一句话,“得国正者,唯汉与明”。在中国的历朝历代中,只有汉朝和明朝的开国皇帝,是不靠祖先的阴德建立国家的。中国最振奋人心的一句话,恐怕就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了,然而刘邦和朱元璋就是这句话的代表和典范!如此草根逆袭的故事,哪一个国人会不喜欢呢?全世界的人民,都喜欢草根逆袭的故事。
但朱元璋在当了皇帝之后,就是因为这一点,才没有把自己当过乞丐的历史删除吗?从某种意上来说,一个国家的建立,是需要“政治资产”的。朱元璋的“出身平民,做过乞丐”则就是最典型的政治资产了,这是会给朱家的天下加分的,也就是得民心。“淮右布衣”出身朱元璋,因为元朝的压迫,先后做了放牛娃、和尚、乞丐,最后凭借自己的努力,做了明朝的开国皇帝,这不就是穷苦人翻身做主人的代表吗?
中国历史上,真正从布衣做到一国之君的人,仅有朱元璋一人而已!这样的皇帝,人民都是敬爱的。他既是天下穷人的代表,懂得贫民的疾苦,又是天命所归。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恐怕就是朱元璋不掩盖自己当过乞丐的历史的真正原因吧。当然,并不排除朱元璋有嘚瑟的嫌疑。根据史料记载,朱元璋最喜欢讲“我本淮右布衣”了,难道这不是一种嘚瑟吗?他从一个乞丐一步步做到了开国之君的位置,确实应该嘚瑟一下。
其实,在明朝的官书《实录》中,也只是记载了朱元璋,“寺僧以食不给,散遣其徒游四方”,并未提他当过乞丐的事情。也就是,出家人云游,能叫投入丐帮门下吗?还有一方面,当时知道朱元璋当过乞丐的人,并不多。再者说,现代有很多著名的企业家,在讲到自己成名之前的故事时,不也是如同吹牛一般,把自己以前的生活,说的多么地差,无非就是衬托现在的自己有多牛!
不管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还是别的。朱元璋能从一个布衣,做到开国之君的位置,他自己早就不在乎出身了,反而出身越卑微,就越能证明他的雄才伟略。“天选之人”不都是如此吗?人过留名,雁过留声。朱元璋为何不掩盖自己当过乞丐的历史?以上就是笔者的拙见了,你怎么看呢?欢迎留言和关注!
参考资料:《明史讲义》《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