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科和肿瘤科医生对绝症的看法

13次阅读
没有评论

这是一个比较宽泛的问题,不太好精确解答。首先看如何定义“绝症患者”。是普通人认为的只要是癌症就定义为绝症,还是有些晚期肿瘤,目前的确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才称之为“绝症”。

这两种情况的治疗方案和目的是截然不同的。随着科技的进步,包括药物的研发、手术理念和技术的进步,很多的癌症过去认为“绝症”的肿瘤,目前有很高的治愈率。并不是说患癌就是绝症。因此,观念要改变,到肿瘤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专科医生规范治疗,越早越规范,治疗效果越好,治愈率越高。不要想当然的认为没有治疗的意义,害人害己。

另一种的绝症,就是肿瘤的晚期,的确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案,并且患者已经处于疾病的终末期。这时,治疗不应该是抗肿瘤治疗,而是以减轻患者的痛苦为主,比如缓解疼痛,可以积极应用止痛药,上不封顶,达到无痛的最佳效果。在这个阶段,再给与任何的放疗、化疗或免疫治疗,几乎没有意义。患者也无法耐受。处于这个阶段,充分告知患者及家属病情,及治疗方式的变化。

目前肿瘤的治疗,的确是一个两难选择。血液科和肿瘤科医生对绝症的看法 肿瘤的治疗,总体来说,费用都比较高。有时,并不是说花了钱,就一定有好的结果。特别是晚期患者,治疗就不仅仅是治疗的问题,掺杂了社会、亲情、各种关系,还有更重要的经济基础。举个例子,胃癌肝转移患者,如果患者肿瘤 Her- 2 强阳性,可化疗联合赫赛汀靶向药物治疗,有的患者(我治疗的患者)反应效果特别好,3- 4 周期后,肝转移灶有 10cm 几乎消失了,最后原发灶几乎没有活性了,这样患者的生存大大延长了。但是,这并不代表所有胃癌肝转移,并且 HER- 2 阳性患者,都有这样的效果。靶向治疗费用较高,并且自费。这时,如果有个经济条件一般的这样的患者来就诊,适合靶向治疗,但是治疗后反应效果是未知的,明确告诉你,家里条件一般。作为医生,你如何告诉患者及家属?是不是,很难。不说吧,万一,很有效果,你耽误了别人的治疗;说吧,家里条件不允许,如果当着患者和孩子的面说,患者和孩子心里都难受,患者想治疗,但也知道家里情况,给孩子添负担了,有时只能委屈自己说,不用了。孩子心里更难受,因为条件困难,不能给父母好的治疗。一般这种情况,我会给家属建议,综合考虑,如果还可以,紧紧手,用一两个周期,费用不会太高,看看效果再决定下一步治疗。有效果,哪怕借钱,也要尽孝,多陪子女一年,是多么大的幸福。如果没效果,就果断停止,不花无谓的费用,已经尽力,没有遗憾,毕竟人不能胜天。

至于延长几年的治疗,是不是有意义。这看如何理解了,肿瘤的治疗,不要说几年,就是延长一年,就是好的治疗方案。对于想看到孩子结婚的老人来说,延长一月,看到孩子结婚,对他 / 她们来说,这很有意义;对有些患者,有一些未完成的愿望,哪怕延长半年,三月让他 / 她,去完成,这也有意义;对有幼儿的患者,哪怕多陪孩子成长一年,半年,这也很有价值。对于生命,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替别人做主。但,现实往往让人无力去吐槽。

珍爱生命、爱惜身体、为自己更为爱自己的人!

努力工作、积极向上、为自己更为爱的人在需要的时候提高必要的保障,这才叫负责和担当!血液科和肿瘤科医生对绝症的看法

正文完
 
评论(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