巅峰时期的詹姆斯就是 BUG,还记得那时候 CCTV 得那个广告:地球人谁能阻止詹姆斯!可见巅峰詹姆斯有多强大。然后想一下,巅峰时期的詹姆斯,这又是个头疼的问题,詹姆斯哪一年不是巅峰,让人汗颜啊,随便拿一年的表现出来,就能完爆莫里斯。
巅峰时期的詹姆斯,是最佳防守一阵,也是最佳阵容一阵,可以单赛季获得 MVP 和 FMVP 的球员。三双手到擒来,突破无人能挡,没有伤病,四个人抱着都能把球送进篮筐的球员。
火箭队的莫里斯辗转了多支球队,在凯尔特人算是打的还不错,活塞时期也马马虎虎。说到底,莫里斯算是一名合格的角色球员吧,球风强悍,三分球也不错,防守也拿的出手。一直以来得表现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薪水。不过也就仅此而已了,他连全明星都算不上,更别提跟历史级别巨星的比较了。这两人根本没有可比性。
勒布朗詹姆斯是一名历史前五,甚至可以排到历史第二的超级巨星,划时代的球员,天之骄子,小皇帝。而莫里斯不过是众多职业球员中碌碌无为、极度平庸的一名球员而已,在历史长河上不过一粒河沙,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所以巅峰时期的勒布朗詹姆斯肯定比火箭队的莫里斯强。
最后再阐明一下我的观点吧:我认为,巅峰时期的勒布朗詹姆斯和火箭小前锋莫里斯肯定事勒布朗詹姆斯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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